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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年10月,徐州睢寧縣的代先生想帶重病住院的母親來南京求醫,因為母親行動不便,於是聯繫120救護車為母親住商不動產轉院。急救中心收費6000元,“雖然感到價格貴了,但因為情況比較緊急,我們還是同意了,因為只有急救車才能轉過去。”
  送到南京後,接收醫院認為病人手術成功幾率不高,建議保守治療。代先生只好在南京聯繫急救車送回睢寧,這次西裝外套費用讓他很吃驚。“一共費用才要了2800元。”
  同樣的路程,同樣的服務,價格怎麼會相差兩倍多呢?代先生覺得徐州市急救中房屋出租心太不厚道。
  記者查看相關收費單據,包括合計1000元的油費和1張徐州市急救醫療中心的收據4980元。除了油錢,4980元是怎麼核算出來的呢?記者撥通了徐州市120調度中心電話,調度人員表示:“是根據我們的成本核算的。如果真的要車,可以具體協商價格,但送到南京就是六千元。”記者問既然是協商能否便宜時,這位調度人員卻說:“不能,我們就這個標準。如果婚禮道具覺得貴了,就自己找其他辦法。”
  如此“協商”違規嗎?徐州市物價局認為,有巢氏房屋這並不違規。該局價格管理處一位姓楊的處長在電話中告訴記者,市內使用救護車有收費標準,但跨區域送外地則是“議價”,“議價沒有參考標準。”
  2月17日,省物價局副局長孔祥平做客政風熱線時也證實了這一說法,省內救護車收費管理基準價格為每公里2元,但這一標準是在一個市的行政區域內執行的。“對於跨區域運送病人,是放開實行市場調節價,由雙方協商定價。”
  一個區域通常只有一家救護中心,這種事實上的壟斷讓病人的“議價能力”有限,應否有個參照標準呢?對此,孔祥平說:“我們已經關註到,並專門成立了工作組,開展跨區域轉送病人的收費調查,旨在能夠完善這方面的政策和規範。”
  本報通訊員 龔政風
  本報記者 陳月飛
     (原標題:急救車為何同路不同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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